​应留意展会涉税有四大问题(图1)


       据有关地税稽察部门介绍,各种展示会、招商会、博览会的组织方和参展方往往忽略了一些税收政策规则,涉税违法问题就产生了。简单呈现税收违法问题的主要有四个方面。
  展会涉税有四大问题:
     
      一是以公司名义收取摊位费没有按规则开具发票和申报交税。按照税法相关规则,交税人提供场所给他人使用,取得了收入或取得索取收入的凭证,应按营业税“服务业”税目申报交税 
    
      二是在会议现场签订的购销合同没有按规则及时计缴印花税。一家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,参展时与外商签订了批发购销合同,合同约好交易金额到达11亿多元,后来实际出售货品并没有到达合同约好金额,该公司只对已经实行完成的出售合同贴印花税18万元。按照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规则,不管合同是否实行,都不能改动交税责任,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记载金额各自计税贴花。后来地税稽察部门在查看时,要求该公司补缴“购销合同”印花税15万元。
 
      别的,根据《印花税暂行条例》,发生货运业务以运送发票代替运送合同使用的,也应按运送费用万分之五计贴印花税。
 
      三是参展人员补助费连同展销会摊位费一起作为交易会费用开销,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这部分收入应按“薪酬、薪水所得”交纳个人所得税。
 
      四是赠送给外商的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这些发放的实物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则“其他所得”项目,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 
      地税部门将加强查看广州地税表示,广州的会议业要在全国坚持领先地位,除了旅行、餐饮、交通、娱乐、房地产等配套服务要日益完善外,“依法办展、依法参展”也应得到注重和标准。
 
      往后,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税法宣扬和辅导,使企业在参展前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,在会议期间也会加强对组织者及参展企业的交税查看;一起,会议的组织者和参展企业也应注重税收法律法规,主动了解、了解税收政策规则,提高企业交税诚信度。